部门职责
作者: 发布日期:2018-12-29
国际交流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职责:
国际交流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是学校统一管理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和港澳台事务的职能部门。工作职责如下:
1.负责制定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,并督促检查落实;
2.负责国际合作项目的联络、协调、管理工作;
3.负责因公出国(境)访问、讲学、培训、学生交换、留学生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项目的协调、管理工作,为出国 (境)人员办理申报审批手续;
4.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的组织、接待工作;
5.负责协调外籍专家、教师的聘请与管理工作;
6.负责港澳台事务管理工作;
7.负责学校英文网站的运维工作;
8.负责因公出国人员证照的管理工作;
9.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档案管理工作;
国际教育学院岗位职责:
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中外合作办学,留学生(含短训生)招生、教学及管理,学生出国留学(交流研习)的咨询、服务工作等工作,其工作职责如下:
1、制定学校留学生工作计划和留学生(含短训生)工作规章制度;
2、协调全校留学交流活动,为各院系的教学、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;
3、负责留学生(含短训生)授课教师、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;
4、负责组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工作;
5、负责国际教育学院的招生、教学、学生管理、学生就业指导等工作;
6、负责学生出国留学(交流研习)的咨询、服务工作。
联系电话:010-51511080;010-51511267
联系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
E-mail: guohechu@bgy.edu.cn